形成静电危害的条件
产生并积累起足够的静电,形成了“危险的静电源”,以至局部电场强度达到或超过周围介质的击穿场强 ,发生静电放电;
2.危险静电源存在的场所有易燃易爆气体混合物 并达到爆炸极限,或有电火工品、火炸药之类爆炸危险品,或有静电敏感器件及电子装置等静电易爆、易损物质;
3. 危险静电源与静电易爆、易损物质之间能够形成能量耦合并且ESD能量等于或大于前者最小点火能或静电敏感度。
以上三个条件缺一不可,其中一个不成立,就不会有静电危害发生。
电子器件静电放电的损伤模型
人体带电模型(HBM)
器件带电模型(CDM)
电场感应模型(FIM)
电子器件静电损伤失效模式
实发性完全失效;
潜在性缓慢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