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建筑工程隐患大 外墙保温是关键-2


 幕墙式建筑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建筑高度大于等于24m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A级。   
 (二)建筑高度小于24m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A级或B1级。其中,当采用B1级保温材料时,每层应设置水平防火隔离带。   
 (三)保温材料应采用不燃材料作防护层。防护层应将保温材料完全覆盖。防护层厚度不应小于3mm。  
  (四)采用金属、石材等非透明幕墙结构的建筑,应设置基层墙体,其耐火极限应符合现行防火规范关于外墙耐火极限的有关规定;玻璃幕墙的窗间墙、窗槛墙、裙墙的耐火极限和防火构造应符合现行防火规范关于建筑幕墙的有关规定。   
 (五)基层墙体内部空腔及建筑幕墙与基层墙体、窗间墙、窗槛墙及裙墙之间的空间,应在每层楼板处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  
  并按规定需要设置防火隔离带时,应沿楼板位置设置宽度不小于300mm的A级保温材料。防火隔离带与墙面应进行全面积粘贴。  
  以上规定应该是非常的清晰明了,但由于实际在消防监督工作中没有得到根本的重视,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为了减少成本往往在工程中使用低耐火性能保温材料或者根本为使用阻燃材料,不设置水平防火隔离带,这就给建筑本身造成了很大的火灾隐患。
 二是在施工及使用的防火上采取控制措施    建筑外保温系统的施工应符合以下规定:  
  (一)保温材料进场后,应远离火源。露天存放时,应采用不燃材料完全覆盖。   
 (二)需要采取防火构造措施的外保温材料,其防火隔离带的施工应与保温材料的施工同步进行。  
  (三)可燃、难燃保温材料的施工应分区段进行,各区段应保持足够的防火间距,并宜做到边固定保温材料边涂抹防护层。未涂抹防护层的外保温材料高度不应超过3层。   
 (四)幕墙的支撑构件和空调机等设施的支撑构件,其电焊等工序应在保温材料铺设前进行。确需在保温材料铺设后
进行的,应在电焊部位的周围及底部铺设防火毯等防火保护措施。 
   (五)不得直接在可燃保温材料上进行防水材料的热熔、热粘结法施工。   
 (六)施工用照明等高温设备靠近可燃保温材料时,应采取可靠的防火保护措施。  
  (七)聚氨酯等保温材料进行现场发泡作业时,应避开高温环境。施工工艺、工具及服装等应采取防静电措施。    (八)施工现场应设置室内外临时消火栓系统,并满足施工现场火灾扑救的消防供水要求。 
   (九)外保温工程施工作业工位应配备足够的消防灭火器材。  
  但是施工单位层层转包,施工现场的消防状况极其令人担忧,施工现场存在可燃易燃材料随便堆放,吸烟或使用生活用火随意,电焊等操作时未采取防火保护措施、不采取防火监护措施等违章行为,上海的事故就是施工中对消防安全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  
  外墙外保温系统引发相关的火灾事故已经不容轻视,我们应该在选择保温材料、防火构造、施工组织与管理以及规范制定方面采取各种措施,确保外墙外保温系统的不再发生群死群伤和有重大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的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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