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结构2018企业减少缴纳工程质量保证金有望迎重大利好
钢结构2018企业减少缴纳工程质量保证金有望迎重大利好
钢结构2018企业减少缴纳工程质量保证金有望迎重大利好
近几年,住建部一直在加大推进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2017年国务院决定将建筑领域工程质量保证金的预留比例上限由5%降至3%,据统计,2017年企业减少缴纳工程质量保证金约2800亿元。
近日,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住房城乡建设部计划财务与外事司司长张兴野提到,住建部会进一步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预计2018年可再减轻建筑企业负担约200亿元,以最大程度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对于这一点,在吹风会上,张兴野司长就提到,2018年住建部会继续采取措施,加大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工作,主要措施有以下3点。
制定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担保的指导意见》,大力推进工程担保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的应用,切实减轻建筑企业负担。
研究修订工程担保合同和保函示范文本,规范工程担保的行为。
加强监督问责。对举报投诉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对查实仍违规收取保证金的地区或单位,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对涉及的行政部门依法进行问责。
其实,早在今年2月,住建部印发的《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2018年工作要点》(以下简称“工作要点”)中就提到,今年将持续开展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工作,出台进一步推行工程担保的指导意见,以银行保函和保证保险为重点,推行履约担保和工程款支付担保。
吹风会和《工作要点》中都提到了工程担保,究竟什么是工程担保?
工程担保全称为工程保证担保,保证人作为第三方,对建设工程中一系列合同的履行进行监督并对违约承担责任,是一种促使参与工程建设各方守信履约的风险管理机制。
开发商、承包商、保证人三者之间形成保证担保关系。开发商和承包商是合同的主体,在不同的担保品种下,设定一方为被保证人,另一方为权益人(受益人、监管人),在被保证人不履行合同义务给权益人造成损失的情况下,权益人(监管人)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工作要点》中提到以银行保函和保证保险为重点,推行履约担保和工程款支付担保”,这些又是什么?
(1)银行保函是指银行在综合评估施工企业业绩、信用和实力等基础上,向业主开具的有担保性质的书面承诺文件。保证在申请人未能按双方协议履行其责任或义务时,由担保人代其履行一定金额、一定时限范围内的某种支付或经济赔偿责任。常用的保函有:投标保函、履约保函、支付保函、预付款保函。
(2)保证保险是指保险人承保因被保证人行为使被保险人受到经济损失时应负赔偿责任的保险形式。保证保险分为诚实保证与确实保证两类。诚实保证保险是保险人对雇主因雇员不诚实行为,如盗窃、侵占、挪用等,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确实保证是保险人对依照法律或合同约定,应当提供拒保的被保证人不履行其义务时,给被保险人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此种保险由被保证人投保。
(3)履约担保,目的是保证承包商能够按照合同履约,使业主避免由于承包商违约,不能按合同约定的条款完成承包的工程而遭受经济损失。如果承包商不能按合同要求完成工程且业主并无违约行为,担保人可以向承包商提供资金上的支持或技术上的服务,避免工程失败的恶果。担保人也可以将剩余的工程转给其他承包商去完成,并弥补差价。
(4)工程款支付担保包括两种。一是承包商付款保证担保,目的是保证业主(承包商)根据合同向承包商(分包商、材料商)支付全部款项。二是业主付款保证担保,即业主的履约保证担保,应当同承包商履约保证担保对等实行。保证担保方将对业主的资信状况进行严格的审查,以确保工程费用的到位。
目前,建筑企业缴纳的保证金仍大多采用现金缴纳,银行保函的使用比例不足四分之一,仍然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相信未来,在住建部的大力推进下,能更好地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减轻建筑企业负担,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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