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钢结构雨期施技术安全措施
河南钢结构雨期施技术安全措施
一、土方工程和基础工程。土方工程和基础工程受雨水影响较大,如不采取有关防范措施,将可能对施工安全及建筑物质量产生严重影响。
因此在雨期钢结构施工时注意以下几点:
(a)雨期开挖基槽(坑)或管沟时,应注意边坡稳定。必要时可适当放缓边坡度或设置支撑。钢结构工程施工时应加强对边坡和支撑的检查控制;对于已开挖好的基槽(坑)或管沟要设置支撑;
正在开挖的以放缓边破为主辅以支撑;雨水影响较大时停止施工。
(b)对雨前回填的土方,应及时进行碾压并使其表面形成一定的坡度,以便雨水能自动排出;
(c)防止边坡被雨水冲塌,可在边坡上加钉钢丝网片,并抹上50cm细石混凝土;也可用塑料布遮盖边坡;
(d)为防止基坑浸泡,开挖时要在基坑内作好排水沟、集水井并组织必要的排水力量;位于底下的池子和地下室,施工时应考虑周到。
如预先考虑不周,浇捣后,遇有大雨时,往往会造成地下室和池子上浮的事故;
(e)雨期施工钢构厂房工作面不宜过大,应逐段、逐片的分期完成,雨量大时,应停止大面积的土方施工;基础挖到标高后,及时验收并浇筑混土层;
如被雨水浸泡后的基础,应做必要的挖方回填等恢复基础承载力的工作;重要的或特殊工程应在雨期前完成任务。
(f)对于堆积在施工现场的土方,应在四周做好防止雨水冲刷的措施。如在周围放置条石以阻止土方被雨水冲刷至开挖好的基槽(坑)或管沟内,或者埋没已完工的一些基础构筑。基础施工完毕,桥梁钢构应抓紧进行基坑四周回填工作。停止人工降水(排水)时,应验算箱形基础抗浮稳定性、地下水对基础的浮力。抗浮稳定系数不应小于1.2。
以防止出现基础上浮或者倾斜的重大事故。如抗浮稳定系数不能满足要求时,应继续抽水,直到施工上部结构荷载加上满足抗浮稳定系数要求时为止。钢结构厂房当遇大雨,水泵不能及时有效的降低积水高度时,应迅速将积水灌加到箱形基础之内,以增加基础的抗浮能力。
二、砌体工程:钢结构砌体的整体稳定性多取于砂浆等粘合剂以及砌体材料的含水量,这两项都会在雨期施工时受到较大影响。因此在此段时期施工应掌握以下几个要点:雨季施工不宜使用过湿的砖石,以避免砂浆流失,影响砌体质量,砖在雨期必须集中堆放,不宜浇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