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6月15日电 中国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意见》,确定了“十二五”(2011-2015年)期间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工作思路。
意见提出,要坚持以改革促发展,加强以人才、技术、重点专科为核心的能力建设,统筹县域医疗卫生体系发展,力争使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左右,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 意见提出,2012年选择300个左右的县推进县级医院综合改革,力争2013年上半年总结评估,形成基本路子,为2015年实现县级医院阶段性改革目标打好基础。 意见将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作为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关键环节。在改革补偿机制方面,鼓励探索医药分开的多种形式,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将对试点县级医院的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费和政府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医院由此减少的合理收入,通过调整医疗技术服务价格和增加政府投入等途径予以补偿。 同时,意见明确要发挥医疗保障制度的补偿和控费作用,推行总额预付和按病种、按人头、按服务单元等付费方式,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的原则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坚持质量优先、价格合理的原则规范药品采购供应,以及落实完善政府投入政策等主要措施。 中国卫生部部长陈竺15日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时表示,县级医院是中国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的龙头,直接服务9亿多人民。推进县级医院综合改革,是缓解农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关键环节。 对于如何实现“大病不出县”的目标,陈竺说,第一,要做好医疗机构的规划建设,在每个县市重点办好1-2所县级医院,30万人口以上的县市至少有一所医院达到二级甲等水平;第二,要提高技术服务水平,重点加强重症监护、血液透析、新生儿等专科,以及近三年县外转诊率较高病种所在临床专业科室的建设;第三,要加强县级医院信息系统和远程医疗系统建设,逐步实现远程会诊、远程(病理)诊断和远程教育等;第四,要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第五,要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吸引优秀人才到县级医院执业。发挥县级医院的辐射作用,带动提升乡镇卫生院的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第六,开展便民惠民服务,建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模式,改善服务态度,推广优质护理服务,实行基本医疗保障费用即时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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