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根据相关政策和法规,对防爆电机出口措施做出了以下的要求:

        我国根据相关政策和法规,对防爆电机出口措施做出了以下的要求: 我国电动机制造行业所执行的GB(国家)标准基本上都是等同或等效采用IEC标准。所谓等同采用,就是翻译为中文后不作修改或作很少的修改直接采用;所谓等效采用就对原有的国际标准在不改变原主旨条件下,重新组织形成国家标准后颁布执行。 IEC 60034-14 旋转电机第14部分:轴中心高56mm及以上的电机可靠机械振动强度的测量、评价和极限值。 我国的防爆等级标准为 GB3836.1-2000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该标准将由下列防爆型式专用标准补充或修改。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授权的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授权的国家安全生产甲级检测检验机构,它是经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可和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CNCA)授权的唯一的国家防爆电气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同时也是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实验室认可委员会认可的进出口防爆电气产品验证试验机构; 1 JB/T 9593.1-2002       煤矿用隔爆型三相异步电动机技术条件  第1部分:YBK2系列煤矿井下用隔爆型三相异步电动机(机座号100~315) 5 MT 451-1995           煤矿用隔爆型低压三相异步电动机安全性能通用技术规范 6 JB/T 7565.2-2002      隔爆型三相异步电动机技术条件   第2部分:YB2-W、YB2-TH、YB2-THW、YB2-TA、YB2-TAW系列隔爆型三相异步电动机(机座号63~355) 8 JB/T 10353.1-2002     燃油加油机用隔爆型电动机技术条件  第1部分:YBJY系列燃油加油机用隔爆型三相异步电动机(机座号63~100) 9 JB/T 7565.4-2004      隔爆型三相异步电动机技术条件  第4部分:YB2系列隔爆型(ExdⅡCT1~T4)三相异步电动机(机座号63~355) 10 JB/T 7565.5-2004      隔爆型三相异步电动机技术条件   第5部分:YBF2系列风机用隔爆型三相异步电动机(机座号63~355) 13 JB/T 50136.1-1999     隔爆型三相异步电动机可靠性指标评定方法(试验室法)(内部使用) 15 JB/T 8674-2007 YB2   系列高压隔爆型三相异步电动机  技术条件(机座号355~560) 16 JB/T 7565.7-2006     隔爆型三相异步电动机技术条件 第7部分:YBGB2、YBGB2-W系列管道泵、户外管道泵用隔爆型三相异步电动机(机座号80~315) 17 JB/T 7565.6-2004     隔爆型三相异步电动机技术条件   第6部分:YB2-H系列船用隔爆型三相异步电动机(机座号63~355) 19 JB/T 7565.1-2004     隔爆型三相异步电动机技术条件     第1部分:YB2系列隔爆型三相异步电动机(机座号63~355) 20 JB/T 50136.2-1999    隔爆型三相异步电动机隔爆组件  可靠性指标评定方法(试验室法)(内部使用) 21 JB/T 7565.3-2004     隔爆型三相异步电动机技术条件   第3部分:YB2-F1、 YB2-WF1、YB2-F2、YB2-WF2系列防腐、户外防腐隔爆型三相异步电动机(机座号63~355) 一是合格评定程序。合格评定程序指各成员方对来源于其他成员方的产品按照技术法规与标准的要求进行直接或间接的评定,以确定其是否符合本国标准。一般包括取样、检测、检查、评估、审核、注册、认证、批准等程序,以及它们的组合运用程序。防爆电机出口面临的合格评定主要有尼日利亚SONCAP认证、美国UL认证、欧盟低电压指令等。以尼日利亚SONCAP认证为例,出口到尼日利亚的管制产品必须获得装船前产品认证和强制性合格评定认证证书,该认证分为产品认证和批次认证两个阶段。 二是使馆认证。使馆认证是指一国外交机构及其授权机构在涉外文书上确认所在国公证机关或某些特殊机关的印章或该机关主管人员的签字是否属实。经过认证的证书具有法律效力,可为文件使用的有关当局承认。防爆电机产品涉及的使馆认证主要包括产地证明、形式发票、提单、保险单等形式的商业认证。 三是装船前检验。装船前检验是向出口商和进口商提供的服务,包括对制造完毕但尚未装船的设备或材料的详细检验。检验范围包括质量、数量、包装、标志和监装。对于向实施进口认证计划的国家出口产品时,装船前检验对于货物获得进口证书是一个必要的步骤,若无此证书,该货物就无法在目的地通关。 四是品质证书。当前,对防爆电机产品要求提供品质证书的国家主要是阿尔及利亚。阿尔及利亚规定所有出口到该国的产品均须出具品质证书,并在通关时提供原产地证书,未及时出具检验证书将无法在该国港口办理进口通关手续。 当前,防爆电机电机出口面临的安全法规指令主要有欧盟电磁兼容性指令(EMC)、低电压指令(LVD)等。 以欧盟LVD低电压指令为例。低电压指令是欧盟最重要的电气安全法规,它规定了在一定电压范围内电气设备的电气安全要求。LVD的目标是确保低电压设备在使用时的安全性,包括电气、机械、化学、噪声、振动及人类环境改造等方面的安全要求,低电压设备应达到11个安全目标。现行的LVD指令是欧盟于2006年12月27日发布的2006/95/EC指令,低电压设备定义为供电电压在交流50-1000 V或直流75-1500 V之间的电气设备,符合该供电条件的电气设备都在LVD指令的管辖范围内。 1.实施国际标准化战略。一方面加大我国的机电生产、出口标准与国际先进标准的接轨力度,提高国内出口企业的技术能级和应对国际贸易壁垒风险的能力;另一方面积极参与国际标准的制定、修订和协调工作,争取把具有我国防爆电机行业特点的国家或行业标准纳入到国际标准体系中。 2.充分发挥政府部门及行业协会的作用。一是政府部门应进一步健全技术壁垒预警机制,及时通报国内外相关信息,为广大出口企业提供最新的防爆电机产品技术壁垒的信息咨询服务;二是防爆电机行业协会应加强引导,增强防爆电机企业的诚信经营意识,建立行业协会市场指导体系,做好出口价格协调工作,避免企业间的不正当竞争,树立公正、公平的竞争贸易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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