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专家报告美国曾经是风电装机冠军,风电设备的发展迅速

  根据美国风能协会数据统计,2011年上半年美国风电装机总量2151兆瓦,与去年同时期的1250兆瓦相比增加了72%。

  美国风能协会发布的《2011年美国风电产业第二季度市场报告》还透露,目前还有一个装机容量7354兆瓦的项目正在建设中。在2011年第二季度美国风电装机容量1033兆瓦,比去年同期增长了46%,美国已装机容量总计达到4.2432万兆瓦,其中以德克萨斯州的装机量为最多。

  风电发展迅速

  美国早在上世纪80年代初就开始了风电设备发电的尝试,但是,直到2000年前规模都十分有限。近年来,随着全球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日益强劲,美国也加快了风电设备发展的步伐。到2009年,美国的风电装机总量达到3516万千瓦,跃居世界第一位,风力发电量更是占到全国发电总量的2.4%。

  另据美国风能协会的数据,截至2010年底,美国风电设备装机容量为4018.1万千瓦,同比增长15%。美国风电装机容量占全球风电装机容量的21%。2010年,美国风电新增装机容量511.6万千瓦,占所有新增装机容量的26%,仅次于天然气。2010年,美国风电发电量946亿千瓦时,占全国电力消费量的2.3%,能够为1000万户美国家庭供电。如今,美国已有38个州拥有公用事业规模的风电装机。如果2010年美国所有风电机组都满负荷运行,风电发电量将超过1100亿千瓦时。美国已经成为了名副其实的风电大国。

  政策予以支持

  美国是现代联网型风电的起源地,同时也是最早制定鼓励发展风电法规的国家之一。

  1978年,美国即通过了公共电力管制政策法,为风电设备的市场需求提供了法律保障。该法鼓励独立、小型发电公司建设和经营热电厂、可再生能源发电厂,这些发电设施被称为合格发电设施,风电是其中之一。该法案要求公用电力公司必须以“可避免成本”购买合格发电设施所发电力。美国联邦政府把确定“可避免成本”的权力委托给各州政府。加州在内的几个州都制定了“可避免成本”为基础的购电合同。合同期限至少20年,前10年按照固定价格收购,10年后购电价格转为电力公司的短期“可避免成本”。以加州为例,实行了该法案后的一段时间内,风力发电设备迅猛发展,该州风力发电设备迅速就占到了美全国风力发电的80%。

  此外,美国政府还为风电产业提供了大量补贴。上世纪80年代早期,对风电项目实行投资补贴,当时美国联邦与州政府的投资补贴加起来大约可以达到总投资的50%到55%。不过,由于投资补贴政策促使投资者偏重于获得补贴和安装设备,因此造成一些项目性能很差。目前在美国只有少数州还在采用直接投资补贴的政策。

  1992年,美国通过能源政策法取消了联邦政府对风电的投资补贴,转而对风电进行生产补贴。法案规定对风电等可再生能源发电给予1.5美分/千瓦时的价格补贴。从项目投产起补贴10年,并随通货膨胀率调整补贴价格。从风电项目的全经营期核算,相当于降低了25%的风电成本。这一政策效果显着,美国风电机组安装的两个高峰年,都出现在这一政策期内。

  最近几年,美国的一些州还实行了一种新的可再生能源发电强制市场政策即可再生能源配额制。这一制度要求实施地区的电力消费中必须有规定比例的可再生能源电力,由电力供应公司承担这个义务。没有完成义务的公司可以向超额完成义务的公司购买,通过转让的方式来完成义务。美国联邦层面也明确了,每一度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可以有一定的税收减免。除此之外,美国还为包括风电在内的可再生能源开发的投资实施了一定的税收减免,包括在建设前期给予一部分资金支持。

  改进并网条件

  对于美国而言,风电并网也是一项很大的挑战。一方面,风力资源多集中于西部,而电力需求却集中于人口密集的东部地区,而且每年都有超过千万千瓦的新增风电装机,因此需要大规模的输电线路规划。另一方面,对风力的预测问题日益受到人们的关注。

  据了解,目前美国风电正从分布式发展向集中开发、远距离输送式过渡。有120多家电力公司负责各自管辖范围内的电力平衡,不同的风电管理机构通过配合来平衡不同地区的风电发展、输送、运行等问题。去年6月,美国联邦能源监管委员会还接受了西南电力市场关于改革输电规划和成本分摊的提案并发布,旨在将电力成本在更大的范围内分摊(特别针对更高电压等级的线路),以实现公共政策(如各州的可再生能源配额制)的目标。预计该提案将于近期完成最后修改,该提案将加快电力公司建设输电线路的进程。美国风能协会表示支持该提案。

  对于风力预测问题,美国正在考虑建设一个覆盖全国、或至少是多个州的中央风力预测系统,以便今后能够提供多个不同时间层面的风力功率预测,如每小时预报、或提前一天,乃至提前一周、一个月。力图通过采用多种风力功率预测的组合办法,使风力发电系统更加稳定。

  挑战海上风电

  有预测数据显示,美国海上风电的潜能高达400万兆瓦,如果将所有限制因素考虑进来,可大规模商用的海上风电发电能力也有1.27亿千瓦。然而,虽然在全球范围内,海上风电并非新兴产业,但却是美国可再生能源领域的新面孔。迄今为止,美国还没有一座真正意义上的海上风电场。

  今年3月,美国能源部和内政部共同发布了美国史上首个关于海上风电的机构间合作规划,《国家海上风电战略:创建美国海上风电产业》。该规划肯定了美国发展海上风电的可行性和市场潜力,并初步将新泽西、特拉华、马里兰和弗吉尼亚四个州列为海上风电的理想发展地。美内政部长肯·萨拉查和能源部长朱棣文还宣布,政府将出资5050万美元,支持海上风电技术研发,降低海上风力发电的成本。

  据悉,美国海上风电的发展目标首先锁定浅滩,然后发展至深水,主要采用单机容量为5兆瓦或更大的风机。据了解,美国确立的目标是,到2012年4级浅滩的电价为5美分/千瓦时。目前,美国还在研究深水技术,随着技术进步,成本也将得到很好的控制,从而确保海上风电的健康发展。

  从长远来看,发展海上风电对美国风电整体而言意义重大。仅以潜力最大的美大西洋海岸为例,有估计该地区可产生10亿千瓦电力,足以满足美国1/4的电力需求。同时,对海上风能的有效利用,将有助于实现美国总统奥巴马提出的到2035年全国80%的电力来自可再生能源的目标。 


上一条   下一条